一切的一切就是兩個字,緣分。

  音樂課的時候老師要求表演才藝,於是祭出自己勒緊褲帶將近一年才買下來的寶貝吉他,流暢得自彈自唱了一首現在最紅的流行歌,換來了班上同學艷羨的目光。

  這時候我就要感嘆為甚麼自己讀的是男校,要是男女合校那沒有比吉他更好的泡妞方式,肯定是要碎了一地芳心。我苦練這麼久吉他就是為了哪一天遇到心愛的女孩的時候能在她窗下唱首求愛小夜曲啊!



  大搖大擺的下了台,自認為應該是全場最拉風的表演的心態在下一個表演者上台之後煙消雲散。


  是那個坐在隔壁的男生,叫繆的。

  清澈的的嗓子跟叮叮咚咚的鋼琴聲,水銀洩地般淌進耳中,只是首簡單的小曲。剛剛還覺得刺眼的午後陽光在他面前似乎也黯淡了下來。

  這人睫毛怎麼這麼長啊?把腦子轉得暈呼呼的責任歸咎到男孩因為專注而抖不停的長睫毛,恍然不覺一曲演奏完畢。



  「你有沒有興趣跟我組樂團?」男孩鞠躬下台後,我盯著他看,突然著了魔似的開口問道。

  「甚麼?」繆似乎反應不過來,歪著頭帶著詢問的目光。

  「呃…組團,樂團,做音樂…我彈吉他,你當主唱…其我人我們可以再找。」甚麼時後口齒伶俐如我居然需要把一句話拆成這麼多句。

  繆低頭想了想,露出一副認真思考的苦惱神情。

  「不知道耶?組樂團做音樂…我沒想過,可是,聽起來很有趣…」抬頭露出一個澄澈的微笑「好吧,如果找的到人的話,我就參加。」


  甚麼求愛小夜曲?見鬼去吧…

  從那一刻起就知道…我的吉他,是為了眼前這個人而存在。


※※※ ※※※ ※※※ ※※※ ※※※




  家裡的事我從來沒有對他提過,我們只聊音樂,聊學業,從來不聊自己。


  我只知道他自己一個人住,有一個已經過世的阿嬤,是個從來沒談過戀愛的少見純情男。很久以後才知道,他比任何人還懂得愛。


  他只知道我有很忙的父母跟妹妹,興趣是看美女,最大絕技是告白被拒馬上再找下一個。很久以後才發現,比起看美女,我比較喜歡看他唱歌。



  有時候我在想,這個人絕對是我命中的魔星。


  怎麼見著他我就老是做出跟本人風格不合的蠢事呢?


  例如說有一次放學後我在廁所看到他被幾個人欺負,依照平常情況該是要假裝沒看到的,但這一次身體不知怎麼不聽使喚就走上前去逞英雄。


  雖然說繆特別瘦小,但我也不是甚麼孔武有力的身材,衝上前去除了轉移被打目標之外也不會有甚麼實質幫助。被那幾個小混混不爽的踹了好幾下之後,其中有人突然發現好像打到不該打的人,再確認這個衝出來貌似智障的媽是學校理事長之後屁也不敢放的全數作鳥獸散。



  「我告訴你!以後敢動我們樂團主唱試試看!」對忙著逃跑的人的背後揮著拳頭吼了兩句`.
唉?好像有點狐假虎威的樣子…稍微自我厭惡了一下。


  他膝蓋跟手肘上都有被推倒時撞到的擦傷,露出面的真皮,明明傷的不輕卻抿著嘴一臉倔強的不肯喊痛。


  「走得動嗎?」我問,然後看到他掙扎著想站起來的拙樣,最後決定背他回家。繆咬著嘴巴,一臉不肯妥協的樣子,我倒是很有耐心的蹲在哪裡等著,過了好一陣子這小子才肯乖乖趴到我背上。


  唉…怎麼這麼可愛啊?背著他回家時,我緊緊閉著嘴,沒把這句話講了出來,就怕腦袋不保。


  繆安靜的趴著,我可以感覺到他的呼吸,背脊上感覺的到相貼的地方傳來一點一點的起伏,脖子上感覺得到規律的熱氣,呵得皮膚暖暖的,身體有些觸不到的地方,癢癢的。


  身上背了一個噸位不清的重物,加上雖然已經黃昏但還是相當恐怖的氣溫,柏油路上幾乎都快被太陽曬得起游絲了。額頭上的汗匯聚到下巴,一點一點得灑在路上。


  這時的我卻希望可以一直走一直走,這一條回家的路能不能永遠不要抵達盡頭?


  也許是我走得太慢,也許是天氣太熱,背上的人似乎有點精神模糊,呼吸的速度漸漸平穩緩慢,繞在脖子上的細瘦手臂收緊了些,紅艷艷的唇咕噥了一句話,我沒有聽得很清楚。



  他說的,是“痛”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星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