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ug 19 Sun 2012 06:22
  • 速記


  來到多倫多,稅有夠貴,但比想像中繁華(自以為加拿大很荒涼)。

  老妹從美西飛過來的感想:V字頭航空公司機長很帥,空少是個光頭,空姐聊天超級吵。所以空少應該去開飛機而機長應該來送飲料。(???)

  昨天去了尼加拉瀑布今天去了中央島,加拿大這邊的尼加拉瀑布確實是比美國境內的大很多。霧中少女號原本以為只是會讓身上微濕,結果簡直像遇上暴風雨似的全身溼透!夏天果然水量豐沛。中央島是個天然超級大公園,周末大概有上千人攜家帶眷提著箱子來野餐。

  這是我在北美旅行第一次住飯店的一次,窮人的第一次奢侈之旅(?)。<=其實是因為多倫多的民宿跟飯店差不多價錢

  今天遇到的計程車司機技術相當不好,常常暴衝或是急煞車。因為沒有零錢,最後附大鈔要他找錢的時候司機先生還問了有沒有小費這種尷尬問題,害我這管錢的人整個囧,又不是不給不用這麼急啊。同行朋友搭完說:妳要是失業的應該來多倫多開計程車,因為妳開車技術比剛剛那司機好。= =

  CN tower收費太貴了所以沒上去,反正芝加哥Skydeck都上去過了,多倫多就算了吧(喂)。照到不少不錯的照片,回家再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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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我終於要來寫久違的日記了。(還欠著一堆REPO沒寫我知道啊啊啊不要打我<=頂鍋蓋)

  KINDLE就是Amazon出的電子書,鑑於邪惡的Amozon是全美最大書店,而且還甚麼都賣(我們家衛生紙跟抹布都是在上面買的,還可以買到垃圾桶電風扇相機...),所以Kindle也依該算是電子書中最主流的。

  Kindle有好幾種,最簡單的一種是用鍵盤操作的,在貴一點點的就叫Kindle touch,是用觸控式螢幕的,但功能也就是看書。更高級有到Kindle Fire,是彩色的有點像平板電腦,那功能就更多了。

  我買的是Kindle touch,功能是電子書,但是觸控操作。買之前做過一些調查,室友寫信去問過後確認裡面可以讀取中文以及PDF檔。

  不過畢竟這台就是設計給英文書用的(Amazon明顯沒有想要把東西賣到海外去),所以讀中文出現亂碼的可能性...滿大的。= =

  不過出現亂碼是有解決方法的,上網找一找就有了,也不難。至少我用了以後真的有恢復,不在是一堆方塊方塊。XD

  一般來說買Kindle都會買套子,Kindle本身很薄很輕(它本身只有213g),但應該沒人會想摔到它,或是放在書包裡跟其他東西蹭來蹭去。所以我就在Amazon上面選了一個可以立起來的套子(是在Amazon上面買,不是買Kindle的時候選旁邊Amazon推薦的,這是關鍵。XD),這樣看書就可以不用手拿了。不過加上套子就重了不少。

  放進套子裡的Kindle長這樣,可以放進書包帶走的狀態。

Kindle開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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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不起俺錯鳥,最近開始每天晨泳所以整天都懶洋洋的(懶鬼的藉口),加上要找新室友以及老妹來找我玩要先安排尼加拉瀑布以及紐約行程。該是時候來寫日記了噗噗噗,俺的冰火才寫了一半呢嗚嗚嗚...(還有Kindle的開箱文嗚嗚嗚這禮拜沒寫出來就請大家踹我吧!)

  學校游泳池開三個時段,我猜中午跟晚上人一定很多,所以只好每天早上六點半爬起床去游早上時段。一大早最多的就是大叔大嬸,游完以後還可以迎來一批夏令營的蘿蔔頭。

  這個據說聞起來像書味道的香水看起來好酷,好想試試看但是好貴!!OTZ(我唯一的一瓶香水是寶格麗的紅茶,聞起來真的像紅茶喔呵呵呵~)

 

Paper Passion Perfu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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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期末考,一個禮拜的集訓式課程終於結束,累死我了差點掛點。希望順利通過。

  這次上的課程很有趣,應該叫血跡鑑定吧?算是目前為止覺得在實用性上學到最多東西的一堂課。不過今天上課同學說後遺症是坐公車之類的會盯著地上的污漬想"這是甚麼痕跡?怎麼造成的?"(好嚴重的後遺症!!!!!!)

  五天四十個鐘頭密集課程扣掉睡覺交通時間,剩下四個多五個鐘頭還要加上吃晚飯跟洗澡念書,差點直接光榮。晚一點再來寫上課都在幹啥,我累了。= =

 

  Bloodstain Analysis我覺得是相當經驗主義的一門科學。血跡本身的型態分類並不複雜,但鑑於現場絕對不式電視上演的那樣乾淨簡單,要從這一團混亂中認出有用的線索就真的要靠經驗了。同一張照片,經驗豐富的老師可以看到一大堆的東西但菜鳥就是啥都看不到(我眼殘對不起!!!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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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基本只看同人,不過去年底開始看原創以後覺得有的文章寫得相當不錯。思前思後覺得來增加個此類別好了,寫一寫我看過的原創耽美文心得(或許也會寫同人文心得?)。

  當個十幾年腐女才開始想到要寫這種東西,真是反射弧長得不得了。

  2013好像是去年晉江第一名小說,作者是非天夜翔,讓我意外的是,作者是男的。

  當然,他很有名,我一直聽到他的名字但一直沒去看(我就不是那種聽說怎樣就會去做的人咩╮(╯.╰)╭ )。所以是最近才因為契機看了這篇。

  一看完的感想是,非天夜翔確實厲害,看沒幾章就知道為啥他這麼有名了。劇情來說,2013像Resident Evil跟The Swarm的綜合版,惡靈古堡跟群(小說)。主角是機械天才跟特種兵,整體而言相當大氣也相當男人。

  2013文章本身給人一種很強的理性以及邏輯感,不知道是否是男作者的特性。讓我覺得看得相當愉快地也是這一點(難怪朋友說我根本就是男人)。有不少文章作者文筆很好,但邏輯性太弱,沒理由或是莫名其妙的事情太多。有時候擺明連作者自己都不記得前面發生過甚麼事所以容易產生前後矛盾。

  令人印象比較深刻的片段來說,劉硯費盡心機回到殭屍堆裡找蒙烽跳傘的那幕以及聞且歌最後那一個魔術都讓我印象很深刻,結局也滿有印象的。

  以往看過的耽美文男作者通病是情感描述不夠細膩以及文字造詣本身不夠導致缺乏描述讓文章看起來像劇本,就我看的這篇文章來說,此作者沒有這方面的問題。末世題材不好寫,要不是本身設定格局太小要不就容易超展開,2013這一點也把握得相當不錯。總之,相當推薦。我正在考慮要給它十分還是九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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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不能否認因為我跟台灣新聞脫節太久,所兩天才看到那個啥貪汙新聞。(也太腿了)

  剛結束的暑期課程老師是個老警長。我們有一堂課就在教審訊(?),雖然這好像完全不是俺們的業務範圍,不過聽聽也是挺有趣的。

  老師說,每次模式一定是:

  一開始嫌疑犯"不不不,我不認識他,從來沒見過他。"然後警察就要從容(?)的拿出別人的口供證明有往來。

  這時候此人就會開始"啊,是的,我跟他是有一點小交情,但我們只是點頭之交。"接下來,當然又會出現其他的證物。

  這時候口供又會變成"我們見過幾次面喝過幾杯茶,但案發當天我不在現場巴拉巴拉"。最後,就會出現影片照片證明案發當天這人有出現在現場。

  這時候情況又會變成"好吧當天我確實在現場,但人真的不是我殺的一切都是誤會!!"

  當然人也未必真的是他殺的不過從這例子看起來,全世界的犯人反應都是一樣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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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Kindle電子書了,目前正在蜜月期(?),可惜因為期末將近所以沒辦法寫太詳細。

  很多中文書可以找到電子版放進去,亞馬遜還有線上圖書館,非常有趣。

  等考完再來好好寫使用心得,以下有圖有真相。XDDDDDDD

Kind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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