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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芬金的這一本小說,之前終於想到要找來看。
在圖書館預約之後等到今天終於拿到了...

其實只是一個收錄在"四季奇譚"裡的一個短篇。
嘛...我不太習慣看這種風格的小說,不過確實耳目一新。

不過篇名翻得很詭異,為什麼Stand by me 不是翻成"站在我身邊"而是翻成"總要找到你"?

"總要找到你"...聽起來有像鬼片的感覺...= =

台灣的翻譯似乎注重在尋找屍體的過程,而原著的名字大概比較注意在朋友陪伴的過程吧?

不過這一篇...髒話真是有夠多的。
雖然是四個小孩的冒險,但是其實是四個不良少年的冒險吧?= =
真不知道把這些髒話刪掉之後台詞要怎麼講。(噗)
其實一般看小說的重點不會特意放在某個角色身上,但是因為是翔央演過這部舞台劇,所以我當然比較在意他演的那個角色Chris...

嘛...就是個很倒楣的角色。(汗)
不知道該怎麼講,因為生在那種家庭所以所有人都認為他是未來的不良少年,包括他自己也這樣想。

"我是說也許,只是也許而已。也許我拿了錢到老師面前認罪,也許那些錢一毛也沒少,不過我還是放了三天假,因為那筆錢一直沒有出現。也許第二個星期老師來上課的時後,身上穿的是一條全新的裙子。"

這段...算是硬漢的自白?
是篇很難用言語來說明的小說,因為其實劇情沒什麼,重點是看的時後的感覺。

這一篇主要都是後來成為作家的Gordie以第一人稱完成的故事。

還有一些覺得很不錯的句子。

最重要的事往往最難以啟齒,因為語言會縮小其重要性;要讓素昧平生的人在意你生命中的美好事物,原本就是不容易。
 
 過多的言語只會破壞愛的機能。多說無益,愛有牙齒、會咬人,而這種傷口永遠也無法癒合,沒有任何言語可以使愛的傷口癒合,可笑的是,恰好相反,若是傷口乾了,語言文字也隨之枯死。


不過其實我覺得最可疑的是在Gordie描述自己跟Chris之後的生活...

我們在高中時後都交過女朋友,但沒有一個女孩能介入我們之中...這啥鬼?= =

不過聽說金老討厭同性戀,大概是純然的男子漢友誼?~"~

最終Chris終於在流氓世家裡熬出頭,但卻在酒館勸架中遇刺身亡。
因為當好人而在研究所二年級的時後死了...

人還是不要太好比較好。= =

話說...Chris跟央一樣都是讀法律系耶?(汗)
山下翔央你不要到酒館去也不要幫人家勸架嘿!!!>"<(很入戲)

然後...我還順手借了里見八犬傳,也同時解決了。
心得明天再寫...這一本有點...難寫心得。(噗)←不只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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